服務外包
壹般是用人單位將部分業務或工作承包給相關外包單位,外包單位根據用人單位的要求安排勞動者完成相應的業務或工作,形成用人單位、外包單位、勞動者三方關系。
勞務外包的特點是以“委托合同”的名義完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必承擔用工責任,但外包單位承擔用工管理責任。
因此,勞務外包關系的認定應主要把握以下幾點:
壹是用人單位與外包單位之間存在委托合同;
二是外包單位負責工人的管理;
第三,外包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報酬。
勞務外包示意圖
勞務外包受企業歡迎的原因
1.規範管理提高勞動安全。壹方面,承包人負責受托人的相關事務,為其提供勞務咨詢,幫助維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另壹方面,承包商可以通過提供相關政策咨詢,給出合理建議,為企業有效規避用工風險。
2、成本低,提高企業效益。通過外包,可以為企業節省大量的辦公費用,減少軟硬件資源的支出,避免企業管理者在相關人事管理過程中大量的機械重復性工作,使管理者能夠投入到其他能夠有效為企業增值的管理活動中。
3.降低用人風險。與勞務派遣相比,用人單位(雇主)不必承擔連帶責任。
勞務派遣與外包的壹些區別
1.適用法律不同:《勞動合同法》適用於派遣方、用工方、派遣工三方關系的處理。
勞務外包屬於經營性服務項目,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的關系適用合同法。
2.管理主體不同:勞務派遣中的從業人員由用工單位直接管理,勞務分包中的從業人員由包工頭直接管理。
3.性質不同:勞務派遣公司提供被派遣勞動者,員工擁有使用權和所有權分離。而勞務外包是為壹個相對獨立的項目提供全部勞務,實際上是勞務承包(保證公共服務而不是材料)。
4.企業需求不同:勞務派遣,用人單位需要“人”,勞務派遣公司為用人單位提供約定數量的“派遣人員”,工作量與派遣公司無關。
就勞務外包而言,雙方的關系是合同的承包與承包,雙方約定的是“工作量”。至於包工頭用了多少勞動力,和承包單位沒有直接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