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考試項目及合格分數:
壹、科目壹考試項目
科目壹主要考查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信號、交通規則等最基礎的知識。,並將原科目壹中有關安全文明駕駛要求、復雜條件下安全駕駛技能、緊急情況處理等知識羅列出來,作為科目三中的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項目,放在實際道路駕駛考試之後。
資格標準:
科目壹試卷由100題組成,題型為判斷題和選擇題,100分,90分合格。
二、科目二考試項目
汽車科目二考試的內容有:倒車入庫、坡道起步和定點停車、側停車、彎道行駛和直角轉彎。
大中型客貨車科目二的內容為:樁試驗、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側向停車、通過單邊橋、曲線行駛、直角轉彎、通過限寬門、通過連續障礙物、碾壓路面、狹窄道路掉頭、模擬高速公路、連續急彎山路、隧道、雨(霧)天、濕滑路面、應急處理。
資格標準:
滿分為100,設置了不合格、減20分、減10分、減5分的項目評價標準。符合下列條件者,考試合格:
1,報考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滿分90分;
2、報考其他準駕車型滿80分。
三、科目三考試項目
起步前準備,起步,過路口,過信號燈,按道路標誌線行駛,變道,會車,超車,按指定地點停車等。,包括上車、起步、直線行駛、變道、過路口、靠邊停車、過人行橫道線、過學校區、過公交站、會車、超車、掉頭、夜間行駛、加減。
資格標準:
科目三滿分100。根據駕駛車型不同,分別設置不合格、減20分、減10分、減5分的評價標準。滿足以下分數,科目三考試:
1,報考大型汽車、拖拉機、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應達到90分;
2、申請其他準駕車型應達到80分。
四、科目四考試項目
科目四考試主要考查安全文明駕駛的操作要求,惡劣天氣和復雜路況下的安全駕駛知識,爆胎等緊急情況下的危急處理方法,交通事故後的處理知識。文科考試在路考合格後壹天內進行,可不限次數免費參加。
資格標準:
科目四試卷共50題,每題2分。題目為單項選擇題和多項選擇題,滿分100,90分合格。
駕考科目二和科目三(長途和路考)將有5次“考”的機會和5次“補考”的機會。每次考試,可以有壹次“考”的機會,同時有壹次“補考”的機會,但是需要再預約兩次,* * *可以預約五次。其中任何壹個機會都被認為是合格的。如果失敗十次,則已通過考試的其他科目成績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