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鞏固和提高中等職業教育發展水平;
要統籌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落實職業學校招生大致均等的要求,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鼓勵優質學校通過合並、托管、合作辦學等方式整合辦學資源,優化中等職業教育布局結構。推進縣級職教中心等中等職業學校與城市高校、科研機構的對口合作,實施學歷教育、技術推廣、扶貧開發、勞動力轉移培訓、社會生活教育。在保證學生技術技能訓練質量的基礎上,加強文化基礎教育,實現就業的能力和繼續教育的基礎。
2、高等職業教育的創新發展:
高職院校要與產學研緊密合作,培養服務區域發展的技術技能人才,註重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技術研發和產品升級,加強社區教育和終身學習服務。探索本科層次職業教育的發展。建立以專業需求為導向、註重實踐能力培養、產學結合的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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