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仔細查看房主的房產證,註意房產證上有幾個人的簽名。如果有兩個人,簽合同的時候需要在後面有他們的名字;其次,買房時看相關證據,如購房發票、契稅發票等。,作為初步確認房屋產權歸屬的輔助證據。
風險提示:這個環節最大的風險是產權瑕疵,所以在交定金之前,壹定要查檔案,得到明確的答復。妳喜歡的房子可能處於抵押狀態,也可能因為債務糾紛處於查封狀態,壹旦房屋產權出現問題,交易將被宣布無效。
第二步:交定金,簽合同。
看房,確定房屋產權後,自然要交押金。但是不要忽略這個小環節,交押金也是有竅門的。房子價值百萬,5%的存款金額可以達到5萬元。所以當交易進行到這個階段的時候,請多加註意。
如果妳喜歡的房子還在抵押中,最好不要直接把定金交給業主,而是交由第三方監管。如果買賣雙方都有可信賴的第三方,可以簽訂壹個簡單的協議,約定在止贖完成後向出賣人支付定金,並註明“如果給了監督第三方,則視為出賣人收到了定金,出賣人以未收到定金為由拒絕履行合同,視為違約”。如果沒有可靠的第三方,存款應該由銀行監管。具體方式是:買賣雙方可以去銀行簽訂監管協議,約定在交易中心完成交割手續後,轉入賣方賬戶。
壹般來說,交定金時會簽訂預約買賣合同,合同至少要約定房產地址、交易金額、交付時間、違約金、違約責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