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門:通關管理部
在企業所在地海關辦理手續前,您需要確認以下事項:
企業符合“屬地申報、口岸驗放”等通關方式條件;
運輸工具進境前(時),運輸工具負責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在海關規定的時間內向口岸海關傳輸進口艙單電子數據。口岸海關收到並確認艙單數據後,將在網上公布相關內容。
對因海關規定或國家進出口許可證管理需要在境內或口岸申報並辦理驗放手續的進出口貨物,暫不適用“屬地申報、口岸驗放”的通關模式。(“進出口許可證”不包括“進(出)口貨物通關單”)
出口地域申報要求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在取得出口口岸訂艙數據後,方可向當地海關申報。
步驟:
第壹步:電子申報。進口貨物收貨人或其代理人在口岸海關收到進口艙單數據申報後(海關另有規定的除外),可選擇“屬地申報、口岸通關”的方式,錄入進口貨物報關單電子數據,向所在地海關申報。
第二步:現場交文件。應提交紙質報關單及與電子數據報關單內容壹致的以下單據(報關單右上角或備註欄應標註“屬地申報、口岸通關”字樣)。
發票;
裝箱單;
提單(運輸);
加工貿易手冊(僅適用於加工貿易貨物);
代理報關授權協議;
海關要求的其他相關文件。
第三步:驗貨。不是所有的都要經過這壹步。如果海關對妳的文件審查沒有異議,就直接放行。否則必須經海關稽查部門檢驗後才能加工。(如當地海關實施查驗,口岸海關按進口轉關(轉關方式為“轉關查驗”)向當地海關監管貨物,當地海關負責該類貨物的查驗;如口岸海關要求查驗,當地海關將相關文件傳真至口岸海關)
第四步:征收稅費;(僅適用於根據國家法規應納稅的貨物)
進口貨物在到達口岸前已經當地海關接受申報的,海關應當按照裝載該貨物的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實施的稅率和匯率征收稅費。
第五步:發貨。在報關放行後,所有文件都應返還給海關官員單獨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