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單位接收所有調劑考生(包括從其他單位調劑的和從本單位調劑的),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加分考生和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除外)。招生單位每次開啟調劑系統不得少於12小時。
報考同壹招生單位的同壹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的,由招生單位根據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不得以考生提交調劑誌願的時間順序等非學術標準作為選拔依據。
考生誌願鎖定時間由招生單位自主設定,最長不超過36小時。鎖定時間到來後,如果招生單位沒有明確接受意見,鎖定將被解除,考生可以繼續填報其他誌願。
調整知識
首先,在知道自己的成績達到了上線之後,要經常聯系自己所報考的招生單位的研招辦,盡快了解自己是否能被錄取的信息;如果不能錄取,盡快聯系開設相近專業的院校,看哪個單位能錄取考生。
如有心儀的接收單位,應及時表明調劑意向,請本單位研招辦及時發函與考生報考材料所在單位取得聯系,索要考生報考材料。在材料轉發過程中,考生要經常與兩個招生單位聯系,了解材料的收發情況。
此外,教育部確定的復試分數線降低了對考生報考8個偏遠省區和部分特殊學科的要求。如果達到八個偏遠省區的復試分數線,考生本人可以及時通過電話或郵政快遞聯系當地該專業招生單位,看是否錄取。
同意錄取的,立即與原申請人聯系,按規定程序將申請材料轉到接收該考生的招生單位研招辦,然後按接收單位研招辦要求的時間參加復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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