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法院判決後多久,判決後應該履行賠償。在民事訴訟中,普通程序需要六個月才能結案,簡易程序需要三個月。
醫療糾紛的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1)雙方協商:對於中小型醫療機構,當過錯明顯,對什麽構成醫療事故沒有爭議時,盡量協商解決。對於大型醫療機構來說,談判成功的可能性比較小。
(2)行政處理:向醫療行政部門申請調解,對是否構成醫療事故有爭議的,主動申請醫療事故鑒定;鑒定結論作出後,可以由醫務行政部門進行協商或調解。
衛生行政部門調解程序
已經認定為醫療事故的,衛生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的請求,進行醫療事故賠償調解。調解應當遵循雙方自願的原則,賠償金額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計算。
(3)訴訟:以上途徑不能解決的,收集相關證據,撰寫起訴狀,提交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情況允許,盡量以各種其他人身傷害原因立案。這關系到案件的法律適用和當事人的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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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四十六條
醫療事故賠償等民事責任糾紛,可以由醫患雙方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四十七條
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賠償等民事責任糾紛的,應當達成協議。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的基本情況、醫療事故的原因、雙方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和協商確定的賠償金額,並由雙方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