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壹下申請審批門診的相關知識,供大家參考。
壹、審批條件:
設置醫療機構的,設置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
選址報告。
可行性研究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1.申請人的名稱和基本情況;
2.本地區人口、經濟和社會發展概況;
3.該地區人民的健康狀況以及疾病和相關疾病的流行情況;
4.區域內醫療資源分布和利用情況及醫療服務需求分析;
5.擬設立醫療機構的名稱、位置、功能、任務、服務半徑、建築面積、服務方式、服務時間、診療科目、科室設置、床位設置、組織機構、人員編制、儀器設備等;
6.擬設醫療機構的汙水、汙物、糞便處理方案,5年內通信、供電、下水道、衛生設施、消防設施的設置方案,資金來源、投資方式、投資總額、註冊資本、投資預算及成本效益分析;
7.擬建醫療機構與服務半徑內其他醫療機構的關系及相互影響;
8.申請人的信用證明。
選址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1.選址依據;
2.所在地的環境和公共設施;
3.選址與周邊幼兒園、中小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等布局的關系;
4.覆蓋範圍和建築面積;
5.位置圖和建築設計平面圖。
(2)個人申請開辦診所,須通過醫師專業技能考核,在壹級甲等及以上醫院從事同專業臨床工作5年以上,並具有當地戶口。
(三)兩個以上法人或者組織共同申請設立的醫療機構,兩個以上個人共同申請設立的醫療機構,除提交設立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選址報告外,還須提交各方簽署的經公證的協議。
二、審批流程:
管理相對人向所在地市衛生局提交《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由市衛生局上報上壹級衛生局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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