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員_ _人:身份證號: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目前居住情況為(填寫以下情況之壹):
1.經房地產管理處綜合檔案查詢,申請人住房查詢情況如下:
①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無房屋登記信息記錄!
(2)有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性質。
2.出租房屋,出租人,地址:,建築面積平方米,租金人民幣/月。
3.住在房子裏,住在(父母、姐妹、朋友、同事),地址:。
4.住所和房屋所有人的地址。
註:如有自有房屋,請找房屋權屬登記部門證明並蓋章,如有出租或借用,請找社區證明並蓋章。
特此證明
這個證明是真的,假的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社區簽名(蓋章)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簽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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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展數據:
家庭專用住房:今天上午,市財政局專門對唯壹住房的界定標準進行了說明,並委托本報發布了1997以來合肥市住房契稅政策最新調整表,方便購房者了解。
房地產的起源:
自2010年9月29日“新國五條”頒布,房地產交易契稅和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出臺後,購房者提出的相關疑問層出不窮。新的契稅標準和內容公布後,合肥市財政局至今仍不停地打電話。咨詢最集中的是關於如何認定“家庭唯壹住房”。畢竟“情況千差萬別”。
對於人們購買家庭唯壹的普通住房,省財政廳新的契稅政策細則明確規定,繼續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即面積為90-144平方米的,減半征收契稅;90平方米及以下面積,繳納契稅時稅率降為1%。因為與購房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所以很受關註,那麽“家庭專用房”如何界定和執行呢?對此,合肥市財政局相關負責人上午表示,主要看房產證戶主家庭是否擁有1套以上房屋,家庭成員包括購房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根據安徽省財政廳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的具體操作辦法,“家庭唯壹住房”證明由家庭所在市、縣(區)房產部門出具。這已經不是第壹次要求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相關證明了。早在二套房貸細則中的壹次房地產調控中,合肥市民如果按照首套房政策需要申請貸款,需要出具首套住房證明;契稅稅率調整後,“家庭唯壹住房”的判斷權再次交給房地產管理部門執行。但是合肥的房產信息網沒有和其他地方聯網。如果外地人在外地買房,然後來合肥買房,不應該算唯壹的房子。而合肥的房產網查不到相關信息,對“家庭唯壹住房”的認定存在漏洞。據介紹,為防止購房者鉆政策空子,納稅人應向稅務部門提交家庭唯壹住房書面擔保,以便按家庭唯壹住房立即繳納契稅。
區分:
首套房與家庭唯壹住房的關系
如果有買房人問,我2009年(婚前)在浙江鎮海買了壹套單身公寓,2009年(婚後)國慶前賣掉,又買了新房。這能算我老公名下的第壹套房嗎?我們這種情況是家庭唯壹的房子嗎?很多人分不清第壹套房和唯壹家庭住宅的區別。在這種情況下,新購買的房屋可以認定為家庭唯壹住房。首套房是商業銀行放貸時用的概念。商業銀行認房又認貸,也就是說只要妳之前貸款買過房,不管房子賣不賣,去銀行貸款都算二套房。新政提出了“家庭唯壹住房”的概念,“以目前擁有的住房來判斷”。兩者有壹些重合,就是第壹套房是家裏唯壹的房子,家裏唯壹的房子不壹定是第壹套房。
給孩子買房能算唯壹的房子嗎?
根據新政,如果孩子有房,要根據孩子的年齡區別對待,看是不是唯壹的房子。“家庭唯壹住房”中的家庭是指家庭中的未成年子女,即18周歲以下。子女為成年人(男22周歲,女20周歲)且已滿18周歲的,仍可直接享受“只有住房”的契稅優惠政策;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成年人,必須提供未婚證明,才能享受這項政策。(《合肥晚報》,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