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天津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天津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與天津市教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合並,中心實行主任負責制,下設辦公室、畢業生就業與信息部、人才流動與開發部、總務部、財務部、職業技能鑒定部、市場部。
二、業務範圍
1,在市教委的領導下,宣傳貫徹國家和我市關於畢業生就業的方針政策,指導我市各大中學開展畢業生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負責我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計劃的制定、實施和調整;負責引進非天津畢業生的所有手續;
2.收集並定期發布各大中專學校畢業生、研究生信息和用人單位需求信息,提供相關信息查詢和交流服務;負責畢業生就業信息的統計和分析,為上級部門決策提供依據;協助調查高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情況;
3、負責全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市場建設,指導和組織大中專畢業生供需見面會和雙向選擇活動;為各大中專學校畢業生開展就業指導、咨詢、推薦、委托、招聘等相關服務;
4.負責我市教育系統內外畢業生和各類人才的流動與發展,提供包括檔案委托管理、社會保險代辦、轉正定級、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人事代理服務。
5、面向各級各類中等和高等職業院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工作;負責我市教育系統工人的技術等級考核和培訓;為社會提供職業技能鑒定服務;
6.負責中國高等教育資格認證。天津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是教育部授權天津市唯壹開展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服務的機構;開展學術不端文獻檢測,天津市教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是中國知網授權的檢測學術不端文獻的專門機構;
7.以提升畢業生就業創業能力為導向,對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人員開展與大學生就業指導相關的各類培訓和經驗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