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集團是部級企業,中信集團董事長是部級企業。國務院直屬的央企是正部級,SASAC管轄的央企是副部級,SASAC管轄的國企是局級(非央企,省屬企業)。部級單位的央企只有中投、中信集團、鐵路總公司。
SASAC監管的53家央企是副部級單位,歸中組部管轄,享受正部級待遇。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前身為中國國際信托投資公司,簡稱中信集團)成立於1979。
目前,中信集團已發展成為國有大型綜合性跨國企業集團,業務涉及金融、資源能源、制造、工程承包、房地產等領域。旗下擁有中信銀行、中信證券、信誠人壽、中信地產、中信建設等多個品牌。
中信集團經營規模:
1.金融業包括商業銀行、證券、保險、信托、資產管理、基金、租賃等。,業務門類齊全,綜合優勢明顯。
2.非金融業主要涉及房地產基礎設施和區域開發業務、工程承包業務、資源能源業務、制造業業務、信息產業、商業和服務業等領域。
3.經過多年的改革和發展,中信集團在國內外樹立了良好的聲譽,形成了龐大的無形資產,並擁有壹批熟悉市場經濟的專業人才。
4.中信集團自成立以來,壹直得到黨和國家領導人的親切關懷和大力支持。黨和國家對中信集團在改革開放和發展中發揮的積極作用給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評價。
法律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中國中信集團公司黨的領導體制調整後企業管理的通知
第壹條中國人民銀行是中信金融業務的主要監管機構。按照分業監管的原則,分別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保監會監管。
第二條財政部負責中信公司國有資產和財務關系的管理。
第三條中信公司非金融企業涉及國家經貿委業務範圍內的事項,中信公司應直接致函國家經貿委。
第四條國務院根據《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條例》向中信公司派出監事會。
第五條黨中央、國務院、黨政有關部門和群眾團體向中信公司發送文件的方式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