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發行新股的條件
發行新股,公司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之前發行的股票已經全部募集完畢,間隔壹年以上。2.公司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可以向股東分紅。3.公司最近三年的財務會計文件不存在虛假記載。4.公司的預期利潤率可以達到同期銀行存款利率。新股發行類型有:1。非增資發行和增資發行。非增資發行是指公司基於授權資本制和公司章程規定的資本總額限制,在公司成立後發行股份籌集足夠資本。由於本次股份拆分發行不增加公司資本,屬於非增資發行。增資發行是指公司以增資為目的發行股份。2.公開發行與非公開發行公開發行是指公開發行股票;非公開發行又稱定向發行,是指以特定主體為認購對象發行股票。公開發行的程序比非公開發行嚴格。3.普通發行和特別發行。普通發行是以增資為目的發行新股;特別發行不是以增資為目的,而是以分配盈余、公積金轉增股本或者可轉換公司債券轉增股本為目的。《公司法》第126條應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發行,同壹類別的每壹股應享有同等權利。對同時發行的同壹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每股應當支付相同的價款。第壹百二十七條股票的發行價格可以票面金額或者高於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第壹百二十八條股票采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