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票代銷是指發行公司與證券經營機構達成協議,由證券經營機構代發行公司發行股票的方式。
2.股票承銷是指發行公司與證券經營機構達成協議,證券經營機構不能完成股票發售的,由證券經營機構承銷股票發行。股票承銷分為全額承銷和差額承銷兩種。代銷和包銷都是發行公司與證券經營機構達成協議,由後者代為發行股票的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八十八條,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應當由依法設立的證券公司承銷,並簽訂承銷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