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從事貿易的外國公司來說,最常見的許可證是批發和零售貿易(WRT)許可證。WRT許可證是指批發零售貿易許可證。
只有在馬來西亞從事分銷貿易服務的外國股份超過50%的公司才需要申請這壹許可證。
分銷貿易領域包括在馬來西亞國內市場銷售商品的批發商、零售商、特許經營商、直銷商和供應商,以及國際貿易公司的傭金代理商或其他代表。
只有擁有WRT的公司才能為他們的外籍員工申請工作許可證。同時也是在經營地址所在的市議會申請營業執照的先決條件。也就是說,公司雖然在公司登記委員會登記,但仍然需要辦理營業執照才能在經營地址辦公和經營,這與國內公司在國內登記的“營業執照”是兩個概念。
那麽申請WRT有什麽要求呢?
壹、最低實收資本為654.38令吉+50萬(約合人民幣654.38元+50萬)。其次,實際辦公地點(公司自己擁有或租賃)、聯系方式、聯系人、商業計劃書、可以聯系到的產品說明和照片,公司章程中的經營範圍明確無誤。之後可以按要求直接向國內貿易、合作社和消費者事務部(MDTCC)舉報。
盡管如此,根據《2020年外國參與分布式貿易指南》,超過壹定使用面積的超市、百貨商店、便利店、配送中心和連鎖經營仍需遵守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