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股票以手為交易單位,1手=100股。
把公司的價值拆成許多等份,每壹份代表『壹股』,將每1000股制作成壹張權證,就是『股票』,也就是壹般所指的普通股,持有人就叫做『股東』。未滿1000股的股票稱做『零股』。
只要是股東都有參加股東會、會場表決權、年度分紅、參加現金增資認購等權利,股東擁有上述的各種權利,所以投資人買了這家公司的股票,其實就等於買了該公司的所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