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省級林業主管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的推薦、初審、專家評審和公示,通過對企業規模、帶動能力、競爭力、盈利能力、社會信用、可持續經營能力、資源環境保護等八大類25項指標的嚴格評價,124家林業企業從全國推薦的196家企業中脫穎而出。
被認定的企業將得到各級林業主管部門的指導,獲得規劃、技術、信息等方面的服務,並享受基地建設、林地利用、林業金融、保險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為了不斷提高企業領導素質,國家重點林業龍頭企業實行了動態評價管理和淘汰機制,做到有進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