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為減資等目的回購本公司股票,如何進行會計處理及納稅調整?
答:按照《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為減資等目的,在公開市場上回購本公司股票,屬於所有者權益變化,回購價格與所對應股本之間的差額不計入損益;稅法規定,企業為減資等目的回購本公司股票,貴購價格與發行價格之間的差額,屬於企業權益的增減變化,不屬於資產轉讓損益,不得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也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對企業為減資等目的回購本公司股票,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壹致,無須進行納稅調整。公司回購本公司股票相關的會計處理為:企業應按回購股份的面值,借記“股本”科目,按股票發行時原記入資本公積的溢價部分,借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科目,回購價格超過上述“股本”及“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科目的部分,應依次借記“盈余公積”、“利潤分配-為分配利潤”等科目,按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如回購價格低於回購股份所對應的股本,則應按回購股份的面值,借記“股本”科目,按實際回購價格,貸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