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不是破產退市,投資者可以在上市公司退市前賣出自己的股票。
2.在破產退市的情況下,投資者參與破產清算,清算權排在債權人之後。
在下列情況下,本所還可以對公司實施停牌或退市:發行人或上市公司未能遵守上市規則,且情節嚴重;發行人證券的公眾持股量不足;發行人的業務活動或資產不足以維持其證券上市;發行人或上市公司的業務不再適合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