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利潤分配程序
1,彌補往年的損失。每年虧損的納稅人可以用下壹年的收入來彌補。下壹年度收入不足彌補的,可以逐年繼續彌補,但彌補期限不得超過5年。
2.依法計算繳納所得稅。
3.計算可供分配的利潤。本年凈利潤(虧損)、年初未分配利潤(虧損)及轉入合並的其他余額為可分配利潤。
4.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按照扣除稅後利潤彌補虧損後的余額的10%提取固定盈余公積金。當企業法定盈余公積金達到註冊資本的50%時,可不再提取。
5.提取公益金。法定公益金按當年稅後利潤的5%-10%的比例提取。
6.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並獲得紅利。企業完成上述部分分配過程後當年實現的凈利潤余額,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即為可分配給投資者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