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從2009年5月,《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辦法規定,陸合格機構投資人(QDII)在臺開戶後,就可以投資臺灣股票。 大臺灣方面圈定的大陸地區投資人包括四類:除QDII外,還有在臺灣上市上櫃(櫃臺交易)企業的大陸員工,在臺灣上市上櫃企業的大陸籍股東以及其他經臺主管部門許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