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入(賣出)基準價格是立即顯示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如果沒有即時顯示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則為即時顯示的最高買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如果沒有立即披露最高買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則為最新成交價格;如果當天沒有成交,就是之前的收盤價。
下面分別以買入申報和賣出申報為例:
例如,在連續競價階段,投資者沈嘯計劃買入創業板股票x,如果此時立即顯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8.00元/股,則沈嘯的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8.00×102%=8.16元/股。
第二個例子,在連續競價階段,投資者沈嘯計劃賣出其持有的創業板股票x,如果此時即時顯示的最高申報買入價為8.00元/股,則沈嘯的申報賣出價不得低於8.00×98%=7.84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