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第二條本業務規則適用於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本業務規則未作規定的,適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的其他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