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開發行股票通過審核壹般在壹個月左右發行,最長不會超過6個月。因為超過6個月,發行批文就失效了,上市公司如要發行需再次審核,所以壹般都不會超過6個月。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自中國證監會核準發行之日起,上市公司應在六個月內發行證券;超過六個月未發行的,核準文件失效,須重新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後方可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