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質押再質押不壹定是利好,有可能是利空,因為壹般質押要繳納利息,會對企業資本形成負擔,質押解除再質押,如果企業對企業的資產和資金流轉進行了管理,是利好。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擔保法》第七十八條 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質後,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可以轉讓。出質人轉讓股票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質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