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是公司激勵和留住員工的壹種手段。公司允許員工在規定時間內以固定價格購買壹定數量的公司股票。這個固定價格通常是授予期權時公司股票的交易價格。
由於期權授予的法律缺失,壹些公司借機鉆空子,期權的接受者發了大財,投資者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主要有以下漏洞:
1,選擇早於收到期權日期的股票價格作為期權價格,目的當然是降低期權的價格,讓被授予者從中賺取更多,這叫期權回溯或穿越授予;
2.認為未來股價會走低,所以將未來某壹天的股價設定為期權價格,讓受權人在未來以更低的價格行權。這被稱為向前約會;
3.如果未來有好消息,就把消息發布前的價格定為期權價格。消息發布後,股票上漲,被授予者將有權從中獲利,這就像給期權加了壹個助推彈簧,所以稱為“彈簧加載”;
4.如果將來有壞消息,禮物會延期。利空消息發布後,股價下行,再贈送期權,規避了贈送後價格下跌的風險,還可以享受更低的期權價格。這叫“子彈閃避”。
今天,只有第壹種做法是嚴重違規,因為這幾乎是公然搶劫股東的資產。但是其他三家基本都是鉆了空子。他們把未來某個時刻的股票價格定為期權價格。只要公司能對送禮物的時機做出合理的解釋,投資者也沒辦法。然而,這些做法引起了SEC的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