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定,上市公司年報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4個月內披露,並將年度報告登載於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國際互聯網網站上。同時,公司應將年度報告摘要刊登在至少壹種由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全國性報紙上。
在年報具體披露日期的確定上,交易所出於均衡披露上市公司年報的考慮,壹般會事先與上市公司協調並確定壹個相對固定的披露日期,以保證年報披露有序進行。披露日期壹旦確定,如果沒有特殊原因,壹般不作變更。如有特殊情況,可向交易所申請披露時間變更。
例如查詢金發科技(600143)2014年年報:登陸上交所網站,點擊“信息披露”,選擇報告類型,輸入股票代碼,即可查詢到該公司2014年年報首次預約是2015年4月21日,按預約時間進行了披露。
法規參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年度報告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中期報告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季度報告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第3個月、第9個月結束後的1個月內編制完成並披露。
第二十五條?上市公司預計經營業績發生虧損或者發生大幅變動的,應當及時進行業績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