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種是投機性賣空。在這種情況下,賣空者賣出股票的目的是期望股價下跌,然後在到期時以更低的價格補充相同的股票。兩個價格的差價就是賣空者的利潤。這種做空是投機性的,風險大,有利可圖。投機性賣空對股市的影響很大,因為當賣空者賣出股票時,股票的供應量會增加,股票的價格也會下跌;補的時候股市需求增加,價格也上漲。
第二種是為了對沖而賣空。這種賣空的根本目的是為了避免股票市價下跌帶來的損失。
三是技術性做空。這種賣空行為分為三種情況:第壹種是基於自身全部股票的賣空,包括稅收目的、保值目的和預期交割目的;二是做空套利,有不同市場的套利,也有不同時間的套利;第三種是券商或券商操作的賣空,不僅包括專業會員、券商,還包括投行等金融機構。
由於賣空具有很強的投機性,對股票市場影響很大,賣空者的行為具有明顯的投機性,所以各國法律對賣空都有詳細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