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司法機關凍結的銀行存款需要扣劃的,法院法官應憑本人工作證、官方證明、扣劃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直接到開戶銀行辦理存款扣劃手續。
開戶銀行必須按照法院的要求扣款。如果拒絕協助,法院可以實施民事制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四條有義務協助調查執行的單位有下列行為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履行協助義務,可以並處罰款:
(壹)有關單位拒絕或者阻礙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
(二)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後,有關單位拒絕協助查詢、查封、凍結、轉移、變更財產的;
(三)有關單位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後,拒不協助扣押被執行人的收入、辦理相關產權證件過戶手續、移交相關票證或者其他財產的;
(四)其他拒絕協助執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