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方財務顧問組織有關人員對公司所處行業的狀況、公司的運營系統、財務系統、股權結構和發展前景等進行赴美上市前的盡職調查。
2、美方財務顧問對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按照美國對上市公司的管理要求和標準進行赴美上市前的相關培訓,對公司上市運作團隊進行上市作業流程培訓。
3、上市重組。
4、中國會計師對上市企業進行財務預審。
5、美方會計師對上市企業進行正式的財務審計,並出具財務審計報告。
6、預選殼公司。
7、考察殼公司,由美律師完成對殼公司的盡職調查並出具《盡職調查報告》。
8、完成買殼,進行對接交割。
9、完成反向收購。
10、股東將股權證換取美國上市公司股票。
11、輔導股東開立美國證券交易帳戶及美國證券交易知識。
12、向美國SEC提交有關的申報材料並答復美SEC提出的有關質詢。
13、獲得公司名稱及股票代碼變更的確認。
14、上市掛牌。
15、采用同短期風險基金對接進行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