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方法:
“可以買入的手數=(本金*可以承受每次虧損的總資金比例)/(每手的商品價格*止損的最大範圍)
頭寸範圍=(手數*每手保證金)/本金
示例:
本金5萬。規定保證金比例為10%,最大損失為總資金的3%,買入後最大止損為2%。商品價格30000元/手。
購買人數= (5萬* 3%)/(3萬*2%)=2.5手。實際交易中可以買2手,也可以買3手,但要買4手。假設我們買了3手,那麽情況是:
持倉=(3手* 30000 * 10%)/50000 = 18%。
也就是說,妳第壹次買入的手數是3手,倉位是18%。所以問題就很清楚了。
如果改變最大價格波動止損和最大資金總損失,也可以得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