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股民B的46元賣單掛出在A之前,當A掛出買入時,立即以46元的價格成交100股。此時最新價格為46元,剩余900股B以46元的賣出價掛在盤面上。
3.如果A和B同時為掛單(在交易服務器中記錄為同壹時間段,通常以1/100秒或1/1000秒為壹個記錄時間段),則有100股(52+46)/2=49元(均為)。
4.如果A和B的平均成交價不是壹個合理的價格,比如A在52.15買入,B在52.14賣出,平均成交價是52.145元,但是股價的最小單位是0.01元,那麽就以最接近前壹個成交價的價格成交。
比如最後成交價是52.16,那麽成交價就是52.15;若最後成交價為52.13,則成交價為5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