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規定,上市公司因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停牌的,應當承諾自進入重大資產重組程序的公告日起至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或者草案首次披露日止,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0個自然日。確需延期復牌的,上市公司可在停牌期限屆滿前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申請延期復牌,累計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
股票停牌是指“壹只股票暫時停止交易”。股票停牌有三種基本情況:重大事項發布。公司(業績)信息披露、重大影響事項澄清、股東大會、股改、資產重組、並購重組等。
股票價格異常波動。如果股價異常波動,比如深交所有規定:“連續三個交易日日收盤價偏離度達到20%”,停牌1小時,10: 30左右復牌。公司自身原因。如果公司涉嫌違規交易、欺詐(虛假業績)等。,這個暫停時間視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