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交易結構
1.東航發行股份吸收合並上航,上航註銷法人資格。全部資產和負債並入東航設立的全資子公司上海航空有限公司。
2.雙方換股價格按照停牌前20個交易日的平均價格確定,並給予接受換股的上航股東25%的風險溢價作為風險補償。
3.該計劃給予持有異議的東航和上航股東由中國國家開發投資公司提供的現金選擇權,包括h股和a股股東。持異議的股東可以在沒有風險補償的情況下,以交易價格行使現金期權。行使現金期權的股東要求:
(壹)對股東大會投反對票;
(2)繼續持股至收購權和現金期權實施日。
4.由於國務院國資委(SASAC)領導要求東航需要非公開發行融資,本預案采取換股、合並、a+h非公開發行兩個項目平行運作,相互獨立,互不互為條件,以達到“壹次停牌,同時鎖定價格”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