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代客理財了。
證券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個人和單位不得違反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和借用他人的賬戶。
於此同時,新證券法第195條規定:違反本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這就意味著新證券法實施後,較為常見的用父母配偶賬戶打新股的行為可能成為“違法行為”,理論罰款上限高達50萬元!那就意味著如果拿老婆的賬號炒股將會被罰款!或者說壹個家庭只能有壹個人炒股?可見此次證券法改革中關於違規行為處罰力度空前加大,並且處罰對象也從之前的企業單位法人擴大到了個人,在未來的日常股票投資操作中,如果出現借用賬戶現象,會違反新證券法,將會面臨比之前更為嚴厲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