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補充質押的意思壹般是公司股票被質押,質押後超過擔保警戒線,需要公司補充質押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七條 出質人可以請求質權人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後及時行使質權;質權人不行使的,出質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質押財產。
出質人請求質權人及時行使質權,因質權人怠於行使權利造成出質人損害的,由質權人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