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依法發行並上市的境內股票(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中國證監會核準的其他股票)、債券(包括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公司債券、央行票據、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次級債券、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中小企業私募債等)。)、貨幣市場工具、權證和資產支持。
如果未來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允許本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可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80%-95%;非現金基金資產中與文化、傳媒、娛樂業投資相關的股票比例不低於80%;每個交易日日終,扣除股指期貨合約所需的交易保證金後,本基金持有的現金和到期日在壹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合計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凈值的5%。
如法律法規對本比例的要求有所變更,則以變更後的比例為準,本基金的投資範圍將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