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港幣報價成交,以人民幣清算並交收。
深港通和滬港通采用“雙通道”獨立運行機制,深港通下的港股通和滬港通下的港股通證券賬戶內股票不能交叉賣出,但滬深港股通賬戶賣出港股的資金可以交叉使用。港股通交易,以港幣報價成交,以人民幣清算並交收。
內地投資者參與港股通股票交易時,僅能使用兩種訂單類型:在競價時段應當采用“競價限價盤”委托;在持續交易時段應當采用“增強限價盤”委托。
擴展資料:
港股通交易的相關要求規定:
1、投資者申報的價格遵循香港當地的報價規則,在港股市場,開市報價規則與持續交易時段報價規則不同,但投資者在這兩個時段輸入的買賣盤價格,均不可大於上日收盤價或按盤價九倍或以上及少於九分之壹或以下,每個買賣盤不得超過3000手股份。
2、投資者證券賬戶內的港股股票余額分為可交易數量、日終持有余額、未完成交收數量,如發生凍結,還包括凍結數量。港股通投資者的可交易數量計算公式為:可交易數量=日終持有余額+未完成交收數量-凍結數量。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港股通基本交易規則及深港兩市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