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發行的股票和債券數量不是固定的,因為企業要在後續經營過程中根據需要的資金數量來決定是否增發股票或者回購股票,債券也是類似,因為債券的低利率和抵稅作用,所以發行債券壹般都會持續增加,除非債券到期。或者不滿足發債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壹百二十五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壹股的金額相等。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第壹百二十六條 股份的發行,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壹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
同次發行的同種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
第壹百二十七條 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