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前的註冊資本是企業的所有者先期投入的資金,也相當於是公司的總股份,代表著大股東對公司的控制權和占有權,而上市發行新股是對公眾發行股票的,對公眾發行的話當然公眾的是可以流通的,如果上市前先期的股份也和新股壹樣立刻可以流通的話,那就相當於公司的所有者可以把自己目前對公司的控制權轉移到小散戶那裏去,而自己提現,這樣的話就會出現以下問題,壹方面公司的控制者很方便的取得巨大套現收益,另壹方面他對公司的控制權也會分散、降低,為了不使他對公司的控制權降低,所以壹般規定公司的管理者必須鎖定自己的股票3年,3年後才可以流通套現。
當然股票全流通之後,如果公司控制者為了套現利益而不註意對公司控制權的保護的話,加入壹味為了巨額資金利益套現也會使自己對公司的控制逐步喪失,國美的黃光裕典型就是這樣的例子,才使得陳曉後來能夠取得對國美的控制權,雖然最終黃家還是艱難的取得了對國美的控制,相信黃光裕家族付出的代價是很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