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全案的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上海壹中院作出判決:北八道集團因操縱證券市場罪,罰金人民幣3億元;以操縱證券市場罪判處林青峰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壹千萬元。此外,、李等7名被告人分別以操縱證券市場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至壹年七個月不等,並處罰金壹百萬元至二十萬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