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為公開發行的,非公開發行的優先股可以在交易所轉讓;在全國股權轉讓系統轉讓,屬於未上市公眾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投資者需要符合條件。
2.非上市優先股面向合格投資者發行,每次不超過200人,包括合夥企業、個人投資者、企業法人、QFII等。
3.對於中小投資者來說,可以在交易所直接購買,也可以間接購買,比如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