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無年齡限制,無英語要求,無需評分;
2.無商業背景要求;
3.證明其合法擁有500萬澳元(可以是贈與);
4.原則通過後,在規定期限內向規定基金投資500萬澳元,為期4年;
在5或4年內,主申請人在澳大利亞居住160天或配偶在澳大利亞居住720天。
投資要求:
1,創投VC基金:至少10%,政府計劃兩年內將比例提升至20%;
2.中小盤股票基金:至少30%必須投資於市值不超過5億澳元的股票基金。
3.平衡投資基金:最多60%可投資於股票/債券/票據/年金/房地產基金。
(註:最多10%的房地產基金可投資於住宅房地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