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股票行情 - 第壹季度報告的預披露規則

第壹季度報告的預披露規則

1.要求公司各板塊在4月30日前披露;

2.如果公司年報定於3月31日前披露,則公司正式披露時間不得晚於3月31日,所有公司創業板塊公告時間必須在4月10日前;

3.深市上市公司需要履行強制預披露義務的,該類公司的第壹個季度公告必須在4月15之前。

這是季報預披露的三條規則。

信息披露制度簡介

信息披露制度也可稱為信息披露制度,是指上市公司為了保護消費者權益,使其業務受到社會公眾和法律的監督,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披露相關信息的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主體可以分為四類:

1.專門監管證券公司的機構和政府相關部門是最重要的主要組成部分;

2、證券的發行人,即證券的發行人;

3.參與證券投資的投資者;

4.證券中介機構、證券交易所自律組織等制定市場規則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