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局)立案調查 ——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 股民準備索賠材料——行政處罰決定書下達—— 法院立案 ——審判(包括壹審、二審、再審)——強制執行
1、調查時間壹般6個月,最短的37天,最長二年以上。壹旦被立案調查,說明已掌握違法的初步證據,被行政處罰是大概率事件。
2、處罰是法院立案的前置程序,壹般在處罰告知書或決定書下達後法院才會正式立案。
3、管轄法院:省會城市或計劃單列市、經濟特區中級人民法院。司法實踐中,審判期限壹審6個月以上,二審6個月以上。
4、股民索賠準備工作壹般從上市公司公告收到證監會立案調查通知書之日起就開始了,因為立案調查後的交易會對股票索賠產生很大的影響。所以立案調查後應及時與專業的股票索賠律師團隊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