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孳息是指因法律規定而產生的從屬性,以及所有權人在壹定期限內讓與財產使用權而獲得的利益。
天然果實由所有者獲得;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權人的,由用益物權人取得。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從其約定。法定孳息,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取得;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交易習慣取得。
孳息收取權的種類:
1,被業主收購。很好理解,物主獲得是壹個原則。例如,如果我們種植了壹棵桃樹,那麽當桃子被收獲時,必須是種植桃樹的所有者獲得桃子的所有權。
2.債權人的收購。如果債權人租賃了壹塊土地並種植,正常情況下土地上生長的植物自然屬於他。否則,承租人租賃土地的目的就無法實現。
3.由用益物權人取得。這類似於租賃,例如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人是獲得土地的果實。
4、占有人取得。這種情況比較特殊。根據國家規定,善意獨立占有人(不包括上述類似占有情形)可以取得物的孳息。
綜上所述,法定孳息是指財產交付他人使用所產生的收益。如存款利息、股票分紅、租金等。法定孳息應當在催收權存續期間按日取得。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321條
天然果實由所有者獲得;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權人的,由用益物權人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