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是這樣定義內在價值的:“內在價值是壹個非常重要的概念,它為評估投資和企業的相對吸引力提供了唯壹的邏輯手段。內在價值可以簡單地定義為:它是企業在剩余壽命內所能產生的現金流的貼現值。”
約翰·伯爾·威廉姆斯在50年前寫的《投資價值論》中,提出了壹個價值計算的數學公式。在這裏我們將其提煉為:任何股票、債券或公司今天的價值都取決於在資產的整個剩余使用壽命期間,在適當的利率下預期的現金流入和流出。
請註意,這個公式對股票和債券完全壹樣。然而,這兩者之間有壹個非常重要而又困難的區別:債券有息票和到期日,因此可以確定未來的現金流。對於股票投資,投資分析師必須自己估算未來的“票息”。此外,管理者的能力和水平對債券票息的影響很小,主要是當管理者非常無能或不誠實而停止支付債券利息時。與債券相反,股份公司管理者的能力對股權的“息票”影響很大。"
巴菲特所做的是預測他所關註的公司未來的每股權益價值,比如5~10年,也就是從權益回報率中減去派息率。
大家應該明白,在巴菲特看來,股票只是利息不確定的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