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三類小企業除外:
(1)股票或債券在市場公開交易的小企業。
(2)金融機構或其他金融性質的小企業。
(3)企業集團內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稱企業集團、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義與企業會計準則中的定義相同。
口譯
小企業會計準則不僅適用於小企業,也適用於符合準則第89條規定的分類標準的微型企業,因此對小企業和微型企業都適用。
股票或債券在市場公開交易的小企業,包括在深圳、上海和境外股票市場上市的小企業,發行公司債券的小企業和準備上市的小企業不適用。
金融企業不應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
企業集團中的母公司和子公司是指依法在中國大陸設立的企業。母公司是在海外成立的公司,子公司在內地。企業分類標準屬於小微企業的,可以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也可以執行商業企業會計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