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設立時,作為發起人參與公司的最初設立活動,並實際出資或認購股份。
2、在公司成立後,依法取得已有股東的出資或股份的。比如通過依法轉讓、繼承、贈與或法院強制執行等方式。
3、公司增資的,股東以外的投資人進行投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壹條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