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歷史上看,如果交割日之前的倉位沒有減少,近遠月價差發生變化,說明交割日可能有資金想要“行動”,始作俑者往往是占優勢的壹方,有大幅上漲或大幅下跌的可能。與股指期貨相比,在股指期貨結算日,標的指數的成交量和波動率顯著增加,這是股指期貨交割期的到期現象。到期效應產生的根本原因在於,股指期貨以現金交割方式結算,套利平倉、套期保值轉移和投機交易者操縱結算價的欲望相互作用,在最終結算日產生了到期效應。
因為我國《證券交易法》規定,股票不能賣空,只有當股指期貨價格高於現貨價格時,才會出現套利交易。套利交易者賣出股指期貨,買入現貨。對於期貨到期日仍持有現貨的套利者,需要按照期貨結算價清倉。如果套利交易者較多,拋售壓力會同時集中,對指數形成下行壓力。對於套期保值者來說,空頭合約需要在合約即將到期時轉移到其他月份,因此期貨合約價格在合約到期前壹個月會受到壹定的壓力,期貨的價格發現效應會影響向現貨指數的傳導。該合約中的投機者希望在最終結算日使現貨價格盡可能向更有利的方向發展,以達到獲利或減少損失的目的,因此投機者有在最後交易日操縱價格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