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停上市是基於法律規定的特殊原因暫時影響其上市證券的情形,而不是果斷否定上市公司的上市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
暫停上市是指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壹,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壹)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符合上市條件。
(二)公司未按照規定披露財務狀況,或者在財務會計報告中作虛假記載,可能誤導投資者。
(三)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四)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
(五)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被暫停上市的公司,由證券交易所決定何時以及在何種條件下恢復上市。
二、股票上市終止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壹)公司未按照規定披露財務狀況,或者在財務會計報告中作虛假記載,或者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經查後果嚴重的;
(二)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或者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且未能限期消除,不具備上市條件;
(三)公司決議解散。
(四)公司被行政機關依法責令關閉;
(五)公司被宣告破產。
以上是暫停股票上市和終止股票上市的具體內容,希望對妳有所幫助。